马说|第三国曲线进澳洲,合法还是钻空子?

来源:马说西东

澳洲总理2月1日突然宣布:禁止中国来客入境。关自己的大门,却让大洋彼岸数十万中国家庭,陷入动荡。

地球村时代,他们的生活与澳洲联系了在一起,无法承受这一突然中断。

澳洲突然关上大门,约10万中国留学生,无法正常回校上课。孩子的学业前途,揪紧了家长的心;留学生们也彷徨无计。

还有10多万的探亲,10多万的技术移民,几万人的投资移民,他们的生活一下子被打乱了。

许多人开始琢磨:从第三国入境,是不是可行?

澳洲总理也不傻,他明确说了:从第三国闯关,如果不能真实说明2月1日之后,是不是去过中国,可能会被强制隔离,遣返。

但《马说》认为:如果在中国之外,待满14天,再入境澳洲,法理上是可行的。总理反对的“第三国入境”,是指你从中国直接经第三国而来。

很多朋友,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这是华人狡猾,在钻法律空子。

《马说》的分析是:澳洲总理的原话,不能入境的是:从中国大陆出发,或途经中国大陆的外国人(foreign travellers who have left or passed through mainland China )

那我们就分析一下,两个关键字眼儿。一是“中国出发”,二是“途经中国”。

如果你从泰国,从阿联酋起飞来澳洲,这肯定不算“中国出发”了,所以,这一条“过”。

二是途经中国大陆(pass through mainland China) ,怎么算?

如果你是从中国飞到泰国,再飞澳洲,这当然是“途经中国大陆”。表面看起来,还是不能入境。

但是,问题来了:途经,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如果我生活在迪拜,1年前去过中国,飞行轨迹同样是:中国-迪拜-澳洲,这算不算途经中国,所以不能入境?

如果这样,结果将会十分荒谬。2019年,3000多万外国人,在中国进进出出。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途经中国有几亿人,一个人可能10年前到过中国,现在也途经中国,都不能进澳洲了吗?

当然不可能。

所以,“途经”二字的包含的时间段,不可能无限延长。马可波罗还途经过中国呢。

我们学法律的,虽然专业会不同,但对法律的理解,有一个共同的解释原则:就是看这一规定的“法益”是什么?即这一规定要保护什么?

澳洲总理的这一紧急决定,就是防止新病毒在澳洲扩散,保护澳洲民众免受威胁。我们理解“途经”二字的时长,也只能从这一“法益”来理解。

答案很简单:这个病毒目前公认的潜伏期,是14天。那么,追溯“途经中国大陆”的时长,也只能按14天来理解。如果“途经”中国,是14天之前的事情,就不属于禁令范围。不然的话,如果马可波罗还活着,也不能从意大利来澳洲了,因为他800年前“途经”过中国。

所以,这个“途经“不能无期限地理解。

所以,《马说》认为:如果你离开中国大陆,在其他国家住满14天以上,自己无感染症状,你住的国家也没有被宣布同样的“全球紧急卫生事件”,你就不再对澳洲有“潜在的健康威胁”,就应当合法允许入境。

至于,这算不算华人狡猾,钻空子?

马贺安律师一直认为:法律与规则,一定要有空子给大家钻!

尤其是事关人身自由,法律与规则,如果密不透风,整个社会就窒息了。所以,我们一直说“法网恢恢”,没人说“法锅”。

如果法律成为密实的铁锅,扣在社会头上,最后人类就成锅底灰了。

一种钻法律空子,是指“执行”层面,趁守夜人不注意溜过去,或者与守夜人合谋,不执行法律。这种钻空子,是可耻的。

另一种“钻空子”,是深刻理解法律,按照法律运用法律,按照规则运用规则,这样推导出来的结果,可能不符合掌权者本意,所以他可能不高兴,说你钻空子。但大家都在利用规则,就跟下棋踢球一样。

这种“钻空子”,反而会让人们更敬重法律,更敬重规则,因为研究规则,会给自己带来好处啊。

如果立法者发现:人们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完全说得过去,但又违背了立法者自己的初衷,于是马上就“修法”,这看似不断在堵法律漏洞,但最后是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你老是改么。

有困在澳洲的大陆朋友则抱怨:关于这“经停第三国14天”能不能入境,他们问移民局,移民局却不解释,这政府是不是太不作为了?

这也是对现代法治运作的不了解。

现代法治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立法与执法者,不能自己解释法律(规则)。因为这会导致专制。

所以,在澳洲,跟你有关的法律,要靠律师解释;你纳多少税,要靠会计师解释。政府即便发现自己的愿望落空了,也不能马上就改法律;如果发现与民间理解不同了,也只能靠打官司。

所以,在境外待过14天以上,就不算“途经”中国,这一理解是成立的。

不管怎么说,那些要开学、要开工、要办事的,没办法也只能闯关。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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