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每次事故死亡人数都不超过35人

2024年11月14日 23:46

为何中国每次事故死亡人数都不超过35人

罗翔

朋友问我:发生大事情,为什么每次基本都是报35人死亡?你看看这些事件都是这样!

1993年4月,大石桥市发生列车与相撞事故,造成35人死亡。

1995年3月,辽宁省鞍山商场发生火灾,35人遇难。

1995年11月,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导致35人死亡。

1996年6月,云南曲靖发生假酒案,35人因此丧生。

1997年5月,深圳黄田机场发生空难,35名乘客不幸遇难。

2001年8月,新骊一卧铺客车在新沙干渠桥坠入渠中,35人死亡。

2003年7月,辛集市烟花厂发生爆炸,35人死亡。

2003年7月,山东省枣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5人遇难。

2003年8月,贵州省三穗县发生滑坡,35人死亡。

2003年2月,贵州六盘水发生,35人死亡。

2003年12月,辽宁铁岭烟花厂发生爆炸,35人死亡。

2004年8月,矿难,35人死亡。

我说:我们来看看中国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

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关于事故报告的要求: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关于35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说明:

35人以上的重大人为安全事故,根据规定,级别的人需要就地免职。

因此,死亡数字通常不会超过35人。这就是独裁之下,肮脏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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