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州7月1日開始重罰騎車使用手機:違者罰$476

2017年06月28日 8:55

  政府27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在該州道路上一邊騎自行車一邊使用手機者,將被罰款476,與開車時使用手機處罰一致。

  依照新規,處罰也適用於靜止的自行車,即只要騎行者還在自行車上,就不能使用手機,否則同樣會被處以476澳元罰款。但如果騎行者將手機固定在自行車上用於導航,則免於受罰。

  維多利亞州道路安全廳長盧克·唐納倫表示,上述規定旨在“阻止人們在騎車時使用手機這種危險甚至可能致命的行為”。他說:“無論你在開車還是騎自行車,都不應該使用手機。我們賦予了警察發現這種行為時當場開具罰單的權力。”

信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