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澳洲警察要你交出密碼!不從?坐牢5年罰款6萬
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根據澳洲擬修改的法律,如果民眾拒絕向當局提供筆記本電腦密碼或手機密碼,可能面臨長達五年的監禁。
內政部長達頓(Peter Dutton)向國會介紹了新法律,稱這些是幫助警方和情報機構抓住隱藏在加密技術背後的犯罪分子所必須的法律。
但公民自由主義者認為,這些變化太過分了。
自由民主党參議員萊昂約爾姆(David Leyonhjelm)在給澳大利亞《每日郵報》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該法案是一項嚴厲的措施,旨在賦予執法當局侵犯澳大利亞民權的監督權力,而這是不可接受的。
「看來,就連沒有涉嫌犯罪的人都可能因為拒絕給出自己的智能手機、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的密碼而面臨高達50,000美元的罰款和最多五年的監禁。」
但由於罰款單位的價值最近提高到了210元,因此這筆罰款實際上會超過5萬元。
任何拒絕幫助當局破解計算機系統的人將面臨長達五年的監禁。
如果被調查的罪行是恐怖主義,那麼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將提高到10年監禁或罰款126,000元。
如果國會通過該法案,科技公司將不得不在接到通知以後幫助當局破解用戶設備的加密——否則就將面臨高達1000萬元的罰款。
而且,如果該公司的任何人向外泄露他們被告知這樣做的消息,也將面臨長達五年的監禁。
這將使當局在調查時能夠訪問受保護的在線信息。
根據該立法,外國當局也可以要求澳大利亞司法部門的警察訪問您計算機中的數據,以幫助他們調查海外違法行為。
要使該法案成為法律,它必須通過聯邦議會的三讀,而現在已經到了二讀。
當局已收到超過14,000份關於「2018年電訊及其他法例修訂(援助及查閱)條例草案」的意見書。
提交截止日期為10月19日,因此您仍有時間發表意見。
隨著澳大利亞政府努力應對挑戰執法和國家安全的新技術,立法者在過去五年中通過了越來越嚴厲的立法,影響到了個人權利。
社區中的一些人已經開始擔心當局擁有的權力太大了,可能帶來風險。
新州公民自由委員會副主席林奇(Lesley Lynch)說,這是權力的另一種擴展,遠遠超出了民主的合理和必要條件。
據報導,澳大利亞的立法與歐洲通過的嚴格的新數據隱私法之間也存在潛在的衝突。
一名46歲的英國軟體開發人員今年早些時候在悉尼機場旅行時,被澳大利亞邊防部隊(ABF)官員扣留了有密碼保護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
ABF拒絕透露是否有任何文件被複制,但確實檢查了他的設備。
這名英國軟體開發人員內森·海格(Nathan Hague)告訴《衛報》,他相信ABF已經破解了他的筆記本電腦密碼並檢查了他的檔案。
他表示,這可能會影響他的業務,使其違反歐洲嚴格的新GDPR數據隱私法,並且他必須通知其客戶稱他們的隱私可能已經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