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置業,你不得不知道的事:海外人士購買…
2019年12月07日 4:05
來源:印象悉尼
前文《關於外國人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審批的相關信息》列舉了FIRB的幾個例外,那麼當開發商持有FIRB申請豁免書是否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請看本行為您詳解。
在購買樓花項目時,我們有時會發現有些項目,發展商或地產商已經申請海外人士購買物業豁免申請許可證。有了這個證書,大部分的海外買家都豁免了相關申請的需要。當然,這個證書一般只適用於樓花項目。有一些新建成的物業,只要還未被居住過的,還是有可能被當作新建成的物業。
自2017年5月9號起。如果發展商拿到了海外人士購買物業豁免申請許可證,都會有一個條件,就是發展商只能賣50%的樓盤給海外人士。目的是為了保障本地買家的利益。這個要求並不適用於已經拿到了海外人士購買許可的買家,。那就是說,如果海外人士自己申請並獲得相關的許可,即使到最後實際賣給海外人士的樓盤超過整個項目的50%,按道理來說,買家也能按照自己已獲得的許可,從而擁有實際的權利繼續購買物業。
有興趣購買樓花項目的海外人士應該要注意,就算髮展商有相關的海外人士購買物業豁免申請許可證,假如相關的物業是超過300萬或以上,海外的買家也是要自己額外向申請購買許可的。另外在進入合同的時候,大部分的合同都會有相關的特別條款,在合同交換后,買家已同意向發展商提供最真實的狀況,假如對自己是海外人士的身份有所隱瞞的話,發展商是有權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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