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悉尼男子「撿到」一棟房,轉手賣出$140萬….
來源:Domain
悉尼一名地產中介不花一分一毫「撿」到了一棟房,並且根據「逆權侵佔法」獲得了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如今,他轉手以140萬澳元的價格轉手了這套房產,瞬間晉陞為百萬富翁。
1998年,當時還是一名房屋中介的Bill Gertos在Malleny Street附近拜訪客戶時偶然發現了這套位於Ashbury的三居室獨棟房屋。當時這棟房子的女住戶已經去世了,房子內部年久失修,破爛不堪。得知這一消息后,Gertos便決定將房子據為己有。為此他換了鎖,並花重金請了工人重新修繕了這棟房子。
這棟位於Malleny Street6號的房產(圖片來源:Domain)
在過去的約20年時間里,Gertos一直將這棟房子出租。根據澳洲的「逆權侵佔」法,「擅自佔用者」只要在房子內居住滿12年,就可以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即使沒有房主的許可,因此,Gertos最終拿到了所有權。
不過,為了獲得房子的所有權,Gertos曾經還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這棟房子的最後一任所有者Henry Thompson Downie於1947年去世了,沒有留下任何遺囑,也沒有說明這棟房產的歸屬問題。
Downie 95歲的女兒喬Joyce是前主人直系親屬中最後一位仍然健在的家族成員,她的侄子Grahame當時表示,應該推翻將房產所有權授予Gertos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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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7年11月一名警察來敲我們家的門時,我們才知道我們的祖父輩擁有這套房子。這是我們家的房子,但它卻被白白拱手讓人了,這真的是晴天霹靂啊,」Grahame說道。
Downie一家人聲稱他們才是房產的合法繼承人,並申請了強制令,理由是Gertos並沒有「公開的」佔有這棟房產,而這一標準在佔住者的權利條件中有明文規定。
Gertos表示,他願意給Downie一家人30萬澳元讓他們放棄對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主張。
「這很好變通的,我希望這個問題能得到解決,但遺憾的是,他們和我的想法不一樣。如果沒有我,這棟房子早就成了『老鼠窩』了,」Gertos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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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Gertos在最高法院打贏了官司,這棟位於Malleny Street 6號的房子終於是他的了。
據CoreLogic記錄,這套房屋曾於去年2月掛牌出租,租金為每周550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