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業主財產權! 打土豪分田地的理想, 在澳洲資本主義社會進行中
充公業主財產權! 打土豪分田地的理想, 在澳洲資本主義社會進行中!
作者:Bill麥會計師
聯邦政府的出台的商業租金減免方案,相當於就是把房東的財產收入在疫情期間充公了.
受到影響的業主可以向你們的會計師,律師諮詢如何保護你的合法財產權,
如有需要, 也可以聯繫 Bill麥會計師 0424868199,
Public Accountant, SMSF, Property & Loan Advisor,
聯邦政府頒布國家內閣中小企業商業租賃強制性行為準則(租約準則)要點:
1. 房租100%可以不交,
2. 50%是永久免除,
3. 剩下的50%延期支付,
4. 最長可以在24個月以內支付,最短在租約結束之前,
5. 房東對房客的所有權力全部凍結,
6. 房產業主從政府取得的地稅或者銀行減免的利益,或者水電第三方給房東的的減免利益,房東要跟房客共享,
上述聯邦政府頒布的租約準則, 是超出聯邦政府的許可權, 動搖憲法保護的資本主義社會的兩大基石:
1. 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
2. 法律保護的契約履行原則.
租約準則不合法治, 是對業主歧視性財產剝奪:
1. 從財產權層面: 聯邦政府無權分配不屬於政府公產的一個公民的私人財產, 來救濟另一個公民, 聯邦政府無權用房東個人財產代替政府對租戶生意進行經濟救助,好可能引起業主要政府賠償的集體訴訟
2. 從法制層面: 聯邦政府公然違背資本主義商業的契約精神, 介入否決兩個經濟實體自願訂立的商業合同, 政府不應該為政治得分, 而在兩個商業合同之間把利益偏幫租戶,
3. 道義上: 租戶是為牟利的生意人, 不算社會弱勢群體,不能與居民住宅物業租戶是經濟上「弱勢群體」的概念相提並論, 不能以道義剝奪法制權利. 生意租戶不是財務弱勢群體,政府不應該像民用住宅那樣強制介入減租,就如慈善捐款, 不可能逼捐。
商業物業租約本來就是營商生意人對營商生意人之間的合同, 合同盈虧, 企業因病毒疫情災害損失倒閉, 如不屬於投保賠償, 為何要業主來救助. 一如自然災害, 政府可以逼保險公司賠嗎, 如業主自願掏腰包對租戶做出補貼是道義上的主動, 而不是法律義務,
4. 政府的救濟政策歧視房東,只對商業房東這一個行業出台的歧視性政策,放過了其他更有財力的銀行,市政府,水電煤保險公司救助,單挑欺負房東小業主,欺負弱少, 更是違反了道義公正,
現在政府出台的理由是租戶生意受疫情影響打擊的受害者. 如果為公眾利益救助生意租戶, 那全社會都有道義責任救助租戶. 租戶相關的全部供應商, 僱員, 政府, 銀行, 水電煤, 保險公司更要全社會一齊減免租戶同等50%的支付金額, 這些行業憑什麼得到豁免不用放血呢?這些利益相關者也要分攤租戶的損失,對租戶商業收入進行私人財政救助,
5. 救助比例. 聯邦政府定的要房東要減免50%租金的比例太過分, 租戶營業額下降50%,但營業成本裡頭房租占的比例一般是只有20%,其他如貨物成本30%, 工資20%, 稅收和其他營運費用30%,
租戶的利益相關者: 全部供應商, 僱員, 政府, 銀行,水電煤保險公司更要全社會一齊減免租戶同等50%的支付金額對吧.
6. 商業房東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商業房東的貸款負債比在60%左右, 商業租金為6%左右, 銀行貸款利率在5%, 其他支出后, 租戶是現金流出, 房東比租戶的負債比例更高, 銀行測算租金收入下降30%, 相當多房東就會貸款違約, 根本沒有承受能力大幅度減租.
7. 澳洲沒有一個大企業需要減價救助顧客,更就沒有道理讓房東出救商業租戶資金大頭,商業和民宅的救援政策顯而易見的一個副作用就是引爆本來就十分跪弱不健康的租賃關係,挑起業主、中介、租客之間的群歐和互斗。
如果要救租戶, 州政府的地稅,和市政府的council rate 的公款更要帶頭救助租戶.
可行的方案提議:
1. 政府財政公款救助商業租戶,
2. 全社會一齊減免租戶對應的成本開支, 租戶的利益相關者: 州政府, 市政府, 銀行,水電煤保險公司,更要同等比例救助, 豁免供應商, 僱員參加.
3. 合理的業主的50%的減租比例, 同步降到商戶租金在總成本支出的對應20%比例,
4. 商業物業年租金少於5萬元, 房產市值低於1百萬的商業物業小業主豁免強制救助, 鼓勵自願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