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反送中控方證人港警移澳惹港人圈擔憂 許智峯:會向移民局舉報
近日傳出,有曾出庭做控方證人的港警被發現移民澳大利亞,引起在澳港人圈子關注。
「反送中運動」期間港府鎮壓示威者的行為引人非議,近日傳出,有曾出庭做控方證人的港警,被發現移民澳大利亞,外界質疑其行為或不符合西方民主價值。而近期中國被揭不少「秘密警察」身處各國執行任務,都令港人圈憂慮相似事件會否發生在澳大利亞。目前居澳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認為,該港警明顯違反簽證中「良好品格」的要求,他將寫投訴信給當局要求取消其申請。
是次事件中的港警潘志豪,是一宗在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發生的「私了」案的控方證人,他並曾參与「反送中運動」的鎮壓行動,目前他被發現已移民澳大利亞。
港警潘志豪對付抗爭者從不手軟 卻離港移澳
網媒《稜角》周一(20日)引述獨家消息,稱該名港警在去9月26日抵達澳大利亞,其英文名為Poon Chi Ho,警員編號為13705。知情人士透露,潘志豪在「反送中運動」執行職務期間表現極其進取,「對付抗爭者時從不手軟,曾一度以為他博表現升職,但想不到會移民澳大利亞」。
流亡澳大利亞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向本台確實此事,據他了解,該名港警已抵達昆士蘭。
憂化身「秘密警察」 在當地監視港人社群活動
近期中國被爆出有不少「秘密警察」身處各國執行任務,無疑令港人圈憂慮相似情況也會發生在澳大利亞,許智峯說此事已引起在澳港人圈子關注:「(他們)說該警察會否不是真正移民,而是有任務要去做。大家理解他不是剛入職,在2019年做了好多功夫檢控很多人,也很進取。但來到這裏(澳大利亞)會否和舊上司、同事有連繫,然後彙報香港人的民主運動給香港警察,大家也會有這個擔心。」
許智峯認為,該港警過去涉及警暴和一些相關檢控,是一個直接證明其參与打壓香港自由、侵犯人權的案例,他的移民申請明顯違反了澳大利亞簽證中「良好品格」的要求,被視為犯下反人道罪行,損害澳大利亞利益。
許智峯:正草擬投訴信給移民當局 要求取消其申請
許智峯希望當局取消或否決該警員的移民申請,他說:「澳大利亞的法例寫明,良好品格包括不能損害這裏的社群或違反其價值利益。所以我必定會寫投訴信給移民當局及內政部等,現正在草擬信的階段。」信中內容包括列出該警員在香港的「惡行」,他亦說不排除寫聯署信,表達港人群體關注及該警察將如何影響當地社群。
移民律師Wade Ho指出,移民局收到舉報后通常會對該人進行調查。如果發現有確鑿的證據,或者他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沒有如實申報職業,移民局可以取消他的簽證。
現時申請澳大利亞簽證 要簽《澳洲價值聲明》
本台翻查資料,年滿18歲的人士在申請澳大利亞臨居簽證、臨時簽證和永居簽證時,均要簽署《澳洲價值聲明》(Australian Values Statement)。這項聲明主要著重於自由、尊重、平等和法治精神。
另外,澳大利亞國會前年12月,曾全票通過「馬格尼茨基制裁議案」。法案訂明,澳大利亞政府可禁止人權侵害者等入境,並凍結他們的資產等制裁。意味若有證據證明潘志豪有侵害人權或不符澳大利亞價值等,理應不符合移民澳大利亞的資格。
潘志豪曾稱要移民 而向法庭申請提早作供
資料顯示,去年9月2日香港區域法院處理一宗發生在2019年9月21日的「私了」案。據《獨立媒體》報道,一名50歲婦人被指參与事件,被控有意圖而傷人、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稜角》指出,潘志豪便是該案的主要控方證人,負責拘捕、搜集證據及觀看閉路電視片段。當時庭上透露,潘志豪將於去年9月26日移民澳大利亞,因此申請他在離港前作供,其餘部分則等到今年審訊時處理。最終高勁修法官認為案件已推遲到今年7月3日續審,出庭作供是警員「在職期間的責任」,因此拒絕控方的申請。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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