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澳洲老人艱難蝸居自家土地!卻被當地議會殘忍驅逐!理由居然是這個……
在澳洲,買不起房的人最後會怎麼樣?
有一個領養老金的人,住在自己土地上的公交車上,卻被傳喚到法庭,因為議會判定他不能呆在自己的土地上,理由是這塊土地不是房車公園。
圖源:dailymail
Dan Reinhold的健康狀況不佳。他說他就像許多陷入住房危機的澳人一樣,就算他能找到一套出租房產,他也買不起。
別無選擇之下,Reinhold只能在一輛公共汽車上住,土地是在他和朋友共同擁有的土地上。
這塊土地位於鄉村小鎮Darkan,在West Arthur郡珀斯東南約250公里處,人口只有194人。
他和他的朋友本來計劃建造一個棚屋和化糞池,但他們找的技工卻一直沒完成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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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議會判定他們不能呆在這塊地上,因為他們住在公共汽車上,只能去當地的房車公園。
Reinhold感到不解:「既然我們擁有這塊土地,為什麼還要住在房車公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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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過去一年裡,很多部門來到他的住所,「騷擾和恐嚇」他。
上周,他收到了刑事法庭的出庭傳票,才發現當地政府已對他提起法律訴訟,指控他在房車公園/露營地外露營。
他說:「他們利用大律師和法律讓這個老傢伙離開他的土地。這確實太過分了,這完全是荒謬的。」
他還說,議會告訴他,他可以住在該郡管理的Darkan房車公園。
不過,三個月內最多只能連續入住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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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反映了這一問題后,州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房車公園和露營地條例》,地方政府可以批准人們在自己的土地上露營最多三個月。
地方政府部長還可以提供長達12個月的批准。
該發言人表示,只有滿足法規中概述的重要健康和安全要求,申請才能獲得批准。
「一般來說,只有當地方政府確認健康和安全要求都符合要求時,地方政府部長才會批准申請。」
「為了保護隱私,我們無法對特定人是否提出了申請予以置評。但是我們會儘快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其申請。」
該發言人表示,西澳政府將繼續竭盡全力增加全州的住房供應,包括通過全國領先的規劃改革,減少繁瑣的流程。
州政府對祖母屋實行了新的豁免,減少不必要的繁瑣流程,從而提供更多的住房機會,但這條並不適用於露營房車。
該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規定,房車或帶輪的房屋只能獲准在露營公園永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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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卻不能住,只因為買不起房,看來這是非逼人買那些買不起的房子,形成了奇怪的悖論。
希望當局能讓人們老有所依,居者有其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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