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計劃嚴管共享電單車 或劃定地理圍欄停車區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新州政府正在計劃對共享電單車進行打擊,其中可能會涉及地理圍欄停車區,以保持人行道暢通,因為社區越來越擔心安全以及自行車被傾倒在城市周圍。
一個由13個政府機構(從新州警察局到公平貿易部門再到州長柯民思的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已經成立,以制定涵蓋自行車存放、電池安全和合規性的監管框架。
包括Sydenham在內的火車站將試行指定停車區,旨在阻止乘客將自行車散落在人行道、走廊和樹上。
政府正在密切研究倫敦交通廳的系統,該系統要求無樁自行車運營商在兩小時內清除造成危險或障礙的車輛。被視為造成「滋擾」的自行車必須在24小時內移走,否則運營商將受到處罰。
自行車運動盛行的倫敦也運營自己的公共自行車租賃計劃(Santander Cycles)並且使用停靠站。柯民思政府不打算實施這種模式。
新州交通廳表示:「2017年共享電單車的首次推出遠非完美。未來的監管方法將根據大都市和偏遠地區正在進行的電動滑板車試驗來制定。」
悉尼市還要求政府限制電動自行車運營商的數量,並限制他們在當地政府區域內允許部署的車輛數量,並強制自行車在某些地理圍欄區域減速至10公里/小時。
居民的一系列投訴促使要求採取更快的行動。著名自行車運動倡導者、悉尼市長克洛弗·摩爾 (Clover Moore) 表示:「雖然市府的權力有限,但我們仍在盡一切努力影響操作者的行為,提高人們騎行和步行的安全,並推動新州政府對共享電單車騎行活動進行適當監管。」
Potts Point居民保羅·穆尼 (Paul Mooney) 表示,共享電單車原則上是個好主意,但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車架上。他說,任何扔在街上的自行車都應該由市政垃圾車收集並扔進垃圾箱。
「這些自行車到處都是。他們很危險,這些東西正在摧毀花園。人們過來把他們撞倒。澳洲人就會這麼做,我不知道為什麼。」
但自行車用戶卻有不同的看法。來自中央海岸的遊客埃利亞·埃利奧普盧 (Elia Eliopoulou) 在過去三天里與10歲的傑克和12歲的索菲一起騎著共享電動自行車環遊悉尼。
「它們是悉尼最好的交通方式,路上少了一輛汽車,孩子們得到了鍛煉。當我們一家人一起騎行時,大多數人都對我們微笑。」
埃利奧普盧表示,對共享單車的擔憂有些過分了。「澳洲遠遠落後于歐洲,我們去阿姆斯特丹、倫敦、瑞士、維也納,那裡的人什麼都騎。這是正常的。村民、老總、年輕人、老人。我們需要在這裏創造這種文化。」
自行車停放地點已經有一些限制。例如,悉尼最大的共享單車運營商Lime要求用戶在行程結束時上傳一張照片,表明他們沒有堵塞道路或人行道。
一位發言人表示,Lime支持指定停車區,但「自行車需要以適當的密度水平分佈在整個城市,它必須以用戶和城市為中心,這意味著你將在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設置」。
他表示,Lime正在與新州政府和悉尼市「攜手」制定可能的監管措施。由綠黨凱特·費爾曼 (Cate Faehrmann) 主持的一項針對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的議會調查正在接受公眾意見。
6月下旬,摩爾在一次市府會議上表示,新州道路廳長約翰·格雷厄姆 (John Graham) 表示,她將「很快」就共享電單車監管計劃進行磋商。
*以上內容系網友風平浪靜自行轉載自1688 澳 洲 新 聞 網,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