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就必須結婚?澳洲13歲未成年人被強行包辦婚姻,原因令人費解
據報道,珀斯的三名男子出於文化原因強迫兩名想要約會的青少年結婚。
這兩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周五將在珀斯地方法院受審,他們被控在情節加重的情況下強迫他人結婚。
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稱,這兩名青少年,一名年齡在13到15歲之間,另一名17歲,他們想要約會,但他們的親戚告訴他們,出於文化原因,他們必須結婚。
據稱,這三名男子去年在珀斯東北部的Alexander Heights舉行的宗教儀式上安排了婚禮。
警方表示,參与這起事件的兩名男子與這兩名青少年有關,一名是男孩的親戚,另一名是女孩的親戚。
這是澳大利亞聯邦警察首次對西澳大利亞州安排強迫婚姻的人提出指控。
這些人已獲保釋,預計下個月再次出庭。
警方Peter Chwal表示,強迫婚姻的定義是,一個人因為受到脅迫、威脅或欺騙而在沒有自由和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結婚。
他說,這也可能是因為由於年齡或心理能力等原因,他們無法理解婚禮的性質和效果。
「澳大利亞的法定結婚年齡是 18 歲,雖然 16 至 18 歲的兒童可以獲得法院的結婚許可,但結婚對象必須是成年人,」他說。
自 2013 年以來,強迫婚姻在澳大利亞一直是非法的,並且可能適用於法律認可的婚姻、文化或宗教儀式、在澳大利亞發生的婚姻或某人被帶到海外結婚的情況。
它還可以包括那些參与促成強迫婚姻的人的行為。
強迫婚姻的常見跡象包括:一個人的家族中有哥哥姐姐早退、早婚或對早婚有擔憂的家族史,以及一個人在家庭內外受到家庭或社區成員的高度控制,包括監視。
他們的身邊總是有人,而且在財務、生活決定、教育或職業選擇上受到限制或自己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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