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新法律生效,違者罰款$2萬或1年監禁

2024年08月07日 14:09

新法律生效,違者罰款$2萬或1年監禁!

據悉,”禁止公開展示納粹禮和納粹標誌”的新法律現已在南澳生效。

該法律於6月在州議會獲得通過,並於本周一生效,被發現公開展示納粹萬字元號或行納粹禮的人可能會被處以最高2萬的罰款或最多1年的監禁。

南澳總檢察長Kyam Maher說,這些法律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即南澳不會容忍新納粹行為。

“新納粹運動所信奉的令人憎惡的意識形態在這裏沒有立足之地。”

“這些新法律賦予當局明確的權力,以便在出現這些卑鄙和可憎的標誌時採取行動。”

“我們不會容忍這種不寬容行為,這些法律將有助於更好地保護我們的社區免受這種可惡行為的侵害。”

這些法律使南澳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保持一致,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已制定了某種形式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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