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中國要全球徵稅了,澳洲華人跑不掉

,顫抖把,要全球徵稅了!

目前,隨著中國稅收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實際開始向中國公民的境外收入徵稅,中國稅收居民有別於通常認知中的「居民」概念。

簡單來說,無論你因為何種理由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就應被認定為是在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稅收居民在中國境外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

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183天」的稅收居民,新個稅法此前給了一個「六年豁免」窗口期:暫時免征無住所居民個人由2019年度起六年內所獲取的個人境外所得稅。

如果無住所個人在第七年中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且此前六年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則當年度會觸及全球收入在中國徵稅。相關規則從2019年1月1日生效。」

哪些境外資產信息將會被交換給中國稅務監管機關?

上周,彭博社報導,隨著中國開始執行外國投資規定,中國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們面臨高達20%的海外投資收益稅單。

知情人士稱,這些富豪將面臨高達20%的投資收益稅

據盧麒元先生介紹,這些年我國的資金外流保守估計在30萬億以上!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數字。

大量的有錢人士,在內地賺了個盆滿缽滿,然後施施然將財富轉移到國外,再全家移民,成為真正的海外富人。

彭博社引述德勤中國副主席葉偉文說,中國已經有了一個CRS資料庫,稅務機關可以從中輕易發掘潛在稅收。

另據中國央視新聞報道,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星期一發布的2023年度個稅彙算清繳數據顯示,中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

報道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人員中,年收入100萬元(18萬3948新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佔申報人數的1%。

但這部分人申報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五成以上。申報收入位居全國前10%的個人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九成以上。

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即便在境外居住的中國公民,仍可能需要就其全球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意味著,擁有海外資產的中國富裕階層,並不意味著完全可以逃避稅收責任。這一政策的存在,確保了國家在新時代背景下對財富的有效管理。

自《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對於境外所得的個稅就有專門的規定。其中,「投資收益」,如「紅利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稅率就是20%。

今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在一則個稅彙算服務與風險提示案例中強調,境外所得要申報,切勿隱瞞存僥倖,並明確了居民個人對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報納稅,是自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一直堅持的基本制度,2018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延續了該項規定,即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依法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判定標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的判定標準,6年周期及周期內的居住連續性是一個重要因素,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這也就意味著,自2019年及之後算起,若無住所個人連續6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則從第7年開始將要為境外所得納稅;

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條件中斷,則第7年繼續免繳個人境外所得稅。

今年3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在一則個稅務算服務與風險提示案例中稱,境外所得要申報,切勿隱瞞存僥倖,並明確了居民個人對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報納稅。《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彭博社報導,隨著中國開始執行外國投資規定,中國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們面臨高達20%的海外投資收益稅單。

所謂的「此前六年」,是指該納稅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連續六個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後年度開始計算。這也就意味著,自2019年及之後算起,若無住所個人連續6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則從第7年開始將要為境外所得納稅;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條件中斷,則第7年繼續免繳個人境外所得稅。

一個具有中國國籍的人有一天,存了一筆錢並用這筆錢買了一隻股票,結果大賺,那麼澳洲的銀行/金融機構就有義務把中國人存款、購買股票的信息披露給中國的稅務監管機關。

在3號文中,所謂個人境外所得主要分為八大類,主要包括勞動、知識產權、財產轉讓等。

隨著中國稅收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實際開始向中國公民的境外收入徵稅,理論上說已是勢在必行、箭在弦上。短期內不會,但長遠來看,則很可能會納入稅收體系中。

從當代稅收理論上來說,公民向國家納稅的理由及合理性主要有以下3點:1. 需要的分擔:國家向人民徵稅,是為了實現其職能所需經費的需要,而人民有分擔公共需要的義務(公需說、義務說、犧牲說、掠奪說等)

2. 勞務的報償:國家向人民提供利益,人民向國家納稅作為報償(交換說、保險說)

3. 經濟調節:國家徵稅不僅取得財政收入,而且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發揮調節作用(社會政策學說、邊際效用說、調節槓桿說等)

那麼,對的徵稅將是必然,你們對中國全球徵稅怎麼看?

*以上內容系網友指點山河自行轉載自澳洲財經見聞,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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