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也別想跑!海外華人圈炸了——中國開始實施全球徵稅
最近,
一則國內消息讓海外華人的朋友圈炸了,
隨著中國稅收制度的完善,
境外收入的徵稅也進入了大眾視野。
很多人以為,只要不在國內生活,
就可以輕鬆避稅,
但其實稅收居民的認定標準並非如此簡單。
那麼,什麼是稅收居民?
六年免稅期又是怎麼回事?
這些問題關乎每個有海外資產的,
中國公民的切身利益。
01
中國開始全球徵稅!在不在中國居住,都要繳稅?
最近,中國將徵收海外富人稅的消息,引起了很多海外華人的關注。
據國內媒體報道:中國「全球徵稅」一直有政策依據,
但執行力度有限。
但現如今,箭已離弦,該來的還是來了…
很多澳洲華人聽到這個消息時很抵觸,因為一直以來,大家都覺得自己在國外掙得錢,不需要繳稅。
那麼今天文章的最開始,必須先給大家來一個全面性的科普——在中國,稅收居民並不僅僅指「住在國內的人」。
如果你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哪怕沒有正式住所,也會被認定為「稅收居民」。
作為稅收居民,你在境外的收入同樣需要依法申報、繳納個稅。這一標準從2019年開始實行,已成了全球收入徵稅的基本原則。
對於無住所的個人,
中國稅法設立了六年免稅期。
簡單來說,如果你連續六年在國內每年居住時間都超過183天,但每年沒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記錄,那麼從第七年開始,你的全球收入將被納入稅收範圍。
如果在這六年內有一年不滿足這些條件,第七年則免繳境外所得稅。
彭博社近期報道,隨著中國對境外投資的監管加緊,部分高收入者已面臨20%的境外投資收益稅單。
同時,中國已經建立CRS資料庫,通過與海外金融機構的信息交換機制獲取中國公民的境外資產信息。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境外賺取了大量收入,
而又是稅收居民,
那麼被查到的幾率將大大增加。
大家最關心的點來了——哪些境外資產信息會被共享?
本次徵稅,主要針對幾個部分:1.個人收入
2.股息
3.出售房地產所得收入
中國稅務監管部門的目標並非所有境外資產,而是聚焦在「投資收益」上,比如紅利、股息以及財產轉讓所得。
總結一下!只要你在中國境內
● 有住所–>繳稅
● 無住所+居住183天–>繳稅
● 不居住–>回來居住時再繳稅
總之,如果你因各種原因居住在海外,不管你在國內有無住所,只要有一天回到國內居住,那就要繳納海外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不過,這裏再畫一個重點——中國居民個人的海外所得,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抵免的;
– 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其在境外的收入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豁免個稅,且條件相對寬鬆。
– 然而,這些涉稅收入仍然需要申報和繳稅。一旦被查實逃避稅行為,除了補繳稅款外,還會面臨罰款。打擊逃避稅行為,對國家和社會都是有益的。
只要沒有違法行為,大家似乎也不必過於恐慌。
02
全球稅收引發恐慌,多種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實際上,全球目前僅有5個國家實施全球徵稅,分別是美國,中國,厄利垂亞,菲律賓(部分情況)和印度。
那麼就一起從美國的身上來找找參考價值。雖然美國實行全球徵稅制度,但和國內目前效仿的原則一樣,就是不會重複徵稅。
這意味著,中美納稅人給別的國家或者地區所交的稅都可以用來充抵美國境內的稅。
與此同時,按照美國稅法規定,美國稅務居民在申報個人或家庭年度收入所得時,抵扣規則扣除相應的可抵扣項后得出應納稅額再按照各級稅率進行納稅。
這麼想想,澳洲也算是高稅收國家,所以對咱們來說有影響,但不大,兩邊都是45%的最高稅收,所以造成不了什麼實質性的影響。
可對於一些生活在低稅收國家(地區)的人而言,無疑是滅頂之災!
儘管新的個稅法在2018年底便已推出,但對於海外華人來說依然很陌生,尤其是其中細則,讓他們感到困惑。
若是按照新稅法:中國個人所得稅最高要繳納45%的稅,
相對於不少國家的稅率的兩三倍。
對於企業管理人來說,大陸的高稅率是讓他們最為擔憂的事情。
Z先生持有中國護照和美國綠卡,目前在中國沒有固定居住地。他的主要工作是為一家中國公司管理拉美市場,同時也在拉美地區設立了自己的公司。
對於新實施的中國個稅法,Z先生感到有些困惑,不確定自己是否需要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然而,根據新規,他公司的其他員工,包括自己公司的一些員工,可能都需要向中國申報納稅。
Z先生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我們在中國需要繳納高達45%的稅,而當地只需繳20%多。是否要補繳這個差額?如果是這樣,我們的運營成本將顯著上升。」
他還指出,規定中「海外收入與國內收入需合併納稅」這一點特別讓人頭疼,因為國內的稅率偏高,但合併計算並沒有考慮到已在境外繳納的部分,這樣的要求既不合理,也難以操作。
L律師是一家中國律所的合伙人,專為外資企業及中國公司提供法律服務,涵蓋境外投資和併購等領域。
在他看來,新的個稅法在執行時面臨一個實際問題: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的認定依據各國法律標準不同,容易引發混亂。此外,L律師也對這項新規可能對企業人才流動帶來的影響表示擔憂。
他指出:「如果涉及到海外收入補稅,例如中國香港的個人所得稅較低,員工一旦被認定為大陸稅收居民,儘管能消除雙重徵稅,但補稅義務將產生較大影響。
很多高收入員工可能因此選擇離開企業或選擇其他國家成為稅收居民。為此,公司可能需要承擔額外稅負,以穩定員工的工作心態並留住核心人才。」
但最後還是那句話:風雨欲來,凡事先打好提前量總是好的!
03
小編結語
在全球稅收制度不斷變革的背景下,中國也開始對海外富豪徵稅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儘管具體的稅率和徵稅範圍尚未完全明確,但據傳聞,這一稅率並不低。這無疑是中國在全球稅收治理中邁出的重要一步,也體現了中國對於稅收公平和全球化進程的堅定追求。
現在想想,無論是G20峰會上的富人稅提案,還是中國對海外富豪徵稅的新舉措,都預示著全球稅收制度正在經歷深刻的變革。未來,隨著各國稅收政策的不斷調整和完善,大家都有理由相信,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稅收體系將逐步形成。但這會不會對普通居民造成經濟影響可能還需要更長遠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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