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所有澳洲華人!中國計劃全球徵稅!無論在哪居住!這些收入都得繳稅
最近,
一個話題引起全球華人熱議
「中國準備全球徵稅」
不管是否居住在中國,都要繳稅!
中國準備全球徵稅,
這次真的要對所有人出手了?!
近期,一則新聞引起大批海內外的華人關注,彭博社發布了「中國將對超級富豪的海外投資收益徵稅」被熱議:這項海外「富人稅」,
主要針對的是
在境外獲得收入的中國公民!
新聞內容中寫道,中國計劃對富豪的海外投資徵收稅款,相關稅率可能高達20%,同時還會追溯以往數年的款項。
這項稅收簡單來說就是:大批海外華人在境外賺錢,
一樣要依法繳稅!
其實這項全球徵稅,並不是空穴來風,早在2019年起實施的配套文件中就有規定: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
設置了6年「豁免期」,
現在距離到期時間越來越近
因此相關話題熱度猛增…
根據《判定標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標準,6年周期以及周期內的居住連續性是一個關鍵點。
詳細的判定內容如下:
一、無住所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不滿183天或者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前款所稱此前六年,是指該納稅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連續六個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後年度開始計算。
二、無住所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按照個人在中國境內累計停留的天數計算。
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
這意味著,自2019年起,如果無住所個人連續六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均滿183天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那麼從第七年開始
將需要為境外所得納稅!
若六年中有任何一年中斷上述條件,則第七年可繼續免繳境外所得稅。
大家看到這裏如果還是沒有搞懂,那麼最簡單的總結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居民包括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1.居民個人:在中國大陸有固定居所
2.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大陸無住所,
但在一個納稅年度在內在中國累計滿183天
在成為稅收居民后,無論是在中國境外哪個國家有收入,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面所提到的境外收入,包括境內和境外取得的勞動報酬、投資回報,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及出租出售物業等收入。
國家還曾多次對相關條例進行了完善,正在逐漸明確各項標準。
不少稅務專家也紛紛發言,
對境外所得徵稅已經是全球趨勢!
專家:全球徵稅是大勢所趨!
在話題引起眾多討論后,第一財經官方發出回應:中國一直有全球徵稅的政策依據,
但執行力度有限!
對於境外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尚無具體細則。
近期傳聞中的「中國要對全球範圍內具有中國國籍的高凈值人群徵收稅」、「1000萬美元是門檻」、「海外上市公司股東被波及」等信息尚無權威依據。
中國開始執行這項稅收,主要是為了經濟發展和防止資金外流。
其實很多專家認為,這種全球徵稅已經成為大勢所趨:大部分發達國家都有
對境外徵稅制度
中國跟進嚴格徵稅
只是時間問題!
有100多個國家已經簽署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的「AEOI標準」,並通過CRS共享應稅居民的相關財產信息。
第一財經的分析中,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颯表示:目前,承諾實施CRS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達到142個,確定交換信息到中國大陸(落實MCAA約定並實際實施)的轄區已經達到105個。
根據CRS標準,居民個人境外機構賬戶、個人境外資產信息和個人基本信息等均會被交還給中國稅務監管機關。
這也意味著每個人的稅務信息更加透明化,想要偷稅漏稅等行為,更是無處可藏。
除了中國在進行這項稅收計劃外,
澳洲很多人也早就不滿,
「窮人越窮,富人越富」的狀況!
根據全球返貧非營利組織Oxfam的新研究:自2020年以來,澳洲億萬富翁的財富增長了1200億澳元,相當於其財富增長了70%。
其中資產超1000萬澳元以上的人,
獲得了驚人的投資回報!
澳洲的貧富差距已經越拉越大,最富有的1%越來越有錢,其他人卻還在溫飽線上掙扎。
同時,樂施會委託進行的研究發現:74% 的澳洲人支持對
財富超過5000萬澳元的人
徵收財富稅!
可見這一項稅收,已經是一種各國流行的趨勢,隨著全球徵稅逐漸發展,中國未來可能會有更詳細的法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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