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西澳州司法部要求西澳人繳納未付的新冠罰款,總額為 511,170.32 澳元
數百名違反緊急 COVID 規則的西澳大利亞人仍將被要求支付罰款,庫克政府決定取消價值超過 50 萬澳元的罰款。
此前,新南威爾士州上個月免除了疫情大流行期間開出的數萬筆未付罰款,並償還了 550 萬澳元的已付罰款。
這一決定是在罰款管理專員發現該國人口最多的州的公共衛生通知缺乏足夠的細節,違法者不清楚他們犯了什麼罪行之後做出的。
西澳司法部證實,截至 1 月 2 日,該州罰款執法登記處有 511,170.32 澳元的未付罰款。
這些罰款與 2020 年 3 月援引的《緊急管理法》規定的指控有關。
該法案賦予當局額外的權力,例如限制行動、指導疏散、命令關閉場所和隔離人員。
州政府發言人表示,西澳的大多數人都遵守了規定,未繳的罰款將得到執行和追究。
「絕大多數西澳大利亞人在疫情大流行期間做了正確的事情來保證我們社區的安全,」他們說。
「我們對 COVID 採取強有力的管理但符合常識的方法,意味著罰款只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使用,在這種情況下,規則被公然無視。
「社區希望藐視法律的人面臨後果。任何在西澳收到罰款的人都必須支付罰款。
據 9 家報紙報道,在 COVID 限制實施約 18 個月後,對 384 人提出了 706 項指控。
因違反 COVID 規定而被起訴的人包括 28 歲的珀斯婦女 Asher Van Der Sanden,她躲在一輛卡車裡,在沒有隔離的情況下潛入西澳。
Sanden 一直在被封鎖的維多利亞州被判入獄六個月。這後來被簡化為社區服務令。
54 歲的特蕾西·莉安·勞倫斯 (Tracey Leanne Lawrence) 和 49 歲的約翰·保羅·愛德華茲 (John Paul Edwards) 因在本應隔離時在酒吧度過了 4 小時而被拘留 15 天,因此被罰款 1500 澳元。
這對夫婦來自維多利亞州,被允許在諾斯曼過夜,然後前往他們在羅金厄姆的家中。
但他們沒有呆在室內,而是不戴口罩去了諾斯曼酒店,在那裡他們喝了酒,吃了披薩,並與其他酒店老闆聊天。
由前自由黨衛生部長約翰·戴 (John Day) 領導的對麥高文政府 新冠疫情管理的獨立審查發現,西澳社區對新冠疫情大流行措施的反應良好。
「總體而言,西澳警察部隊與社區的接觸是西澳政府 COVID-19 管理的優勢之一,」2023 年審查說。
「大多數利益相關者對西澳警察部隊的’遵守同情心’方法做出了積極回應,這體現在諸如在口罩強制令實施期間向未佩戴口罩的人分發口罩等行動,而不是對他們處以罰款。」
在昆士蘭州,自由黨-國家黨政府(Liberal-National Government)面臨免除未付罰款的壓力。
卡特的澳大利亞黨副領袖尼克·達梅托 (Nick Dametto) 聲稱,由於時任工黨總理安娜斯塔西亞·帕拉什丘克 (Annastacia Palaszczuk) 傳達 COVID 規則的方式,社區中存在「嚴重的混亂」。
自由國家黨財務主管 David Janetzki 拒絕發表意見。
文章來源:the west Austr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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