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布》今早發文舉例,
近日,北京海關所屬大興機場海關關員對入境旅客行李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的旅客行李機檢圖像異常。
經開箱查驗,現場關員在該旅客行李中查獲箱包、服飾、首飾以及化妝品等物品共計89件。
根據旅客提供的發票價格顯示,上述價值18萬余元。經詢問,其表示攜帶上述物品的目的是代購謀利。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國內海關已在去年底起加強了,對入境旅客和貨物的檢查力度。
被認為需要進一步查驗的箱子將慘提「大黃鎖」,會要求再過一遍行李。
過海關時,如果攜帶的物品是自用的,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繳納關稅的,但有一定限制。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個人自用物品,如果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價值,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將需要全額徵稅。
對於進境非居民旅客,如果攜帶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價值超過2000元人民幣,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於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奢侈品包包等,將需要全額徵稅。
自用奢侈品的稅率根據具體商品類別有所不同。例如,包包一類的稅率通常為10%;手錶、視聽設備及配件等商品的稅率,如果價值在10000元以下為20%,1萬元以上高檔手錶的稅率為30%;煙酒化妝品的稅率為50%。
需要注意的是,「代購」的商品由於屬於商業盈利目的物品,因此即使數量很小也不能免稅,必須主動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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