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維州通過租房新規!租客贏麻,房東有難了…
據Domain消息,在州議會通過新的租賃改革法案后,維州的房東必須提供合理的理由才能終止租約。
本周四,維州上議院通過了一系列改革,標志著該州無理由驅逐和租金競價的結束。
根據新的立法:*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維州的房東不得終止固定期限或定期租約;
*房東也被禁止索取或接受高於公示金額的租金,這種做法被稱為租金競價。
該法案由Richmond綠黨議員、住房事務發言人Gabrielle de Vietri提出。
De Vietri認為,該法案將為維州的租房者提供「迄今為止無法想象的安全感」。
她向Domain透露:「幾個月前,我和一名單身女性聊天,她是一名租房者,多年來搬了5次家。每次她都不得不與其他絕望的租房者競爭,每次申請,都有隱藏的費用。」
「一旦這些新規生效,這種情況將不再被允許發生。」
同時通過的還有一系列其它租賃改革法案:*房東需提前90天通知租戶終止租約,而之前的通知期限為60天;
*租房申請表格也將標準化,因此租房者將不再需要提供敏感的個人信息;
*房東對收取隱形費用也屬於違法,如在第三方APP上常見的費用。
De Vietri表示:「我認為,租房者現在真正意識到了,他們的權益可以得到多大的改善。」
「長期以來,租房者一直被政府忽視,制定的法律也一直有利於房東和投資者。現在,租房者被提上了政治議程。」
儘管發生了這些變化,但仍有一些措施可以保護房東免受租戶非法行為的影響。
違反租賃協議的承租人,如不支付租金或毀壞房屋,仍可能被驅逐。
其它合理的驅逐理由包括當房產正在進行大幅維修時、當房產所有者搬進來時,以及當房產被出售時。
租賃改革生效的日期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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