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公告!劉艷,女,1987年出生
法律讀報 2024年09月04日 10:25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劉六與被執行人王磊、劉艷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王磊,男,1978年4月23日出生,漢族,現住東勝區百家園3號樓1單元601室,公民身份證號碼:152701197804230858。
被執行人:劉艷,女,1987年10月26日出生,漢族,現住東勝區天驕北苑3號樓二樓西戶,公民身份證號碼:152701198710263928。
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土地、車輛、債權、銀行賬戶、保險等明確具體的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提供和人民法院已掌握的除外)並執行到位的,申請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3%予以獎勵。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執行人可靠行蹤、下落、藏身地點等信息,且協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的(拘傳或司法拘留),申請人承諾獎勵懸賞金1000元。
兩人以上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未履行標的:本金3607286.47元及利息。
懸賞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聯繫方式:如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請于每周周一至周四上午到東勝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終本善後值班室提供相關線索;如發現被執行人可靠行蹤、下落、藏身地點等,請撥打電話 0477-8370110提供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嵩明縣人民法院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人謝澤勛與被執行人龍永其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謝澤勛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的規定,現向社會公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龍永其,男,漢族,1986年1月7日生,四川省敘永縣人,大學文化,自由職業者,住四川省敘永縣正東鎮林寶村*組**號附*號。身份證號碼:51052419860107****。
二、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案號:(2022)雲0127執1972號
執行依據:(2021)雲0127民初1938號
執行標的:368195元
三、懸賞信息
1.懸賞金額:線索提供人提供財產線索所取得的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
2.懸賞期限:懸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案件執行完畢之日。
3.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不屬於懸賞範圍。
4.領取條件:懸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案件執行完畢之日,有關人員向本院提供財產線索的,本院將對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進行登記,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由先舉報方獲得,並在財產執行到位后發放懸賞金。有關人員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懸賞金。本院對提供線索的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嚴格保密。
來源:東勝區人民法院、嵩明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