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2024年內國有大行已有2681個銀行線下網點關停,現實情況是越來越多銀行限制取錢、限制轉賬、限制取外匯,不但要查用途,還要查房產證、結婚證,證明錢是自己的,註銷銀行卡要有充足的理由才能註銷,派出所開證明,百姓只要不配合,銀行就報警!
進入2024年10月後,國內銀行系統對大額取款實行了新的管理規定,特別是針對取款超過10萬元的儲戶。新規主要包括預約制度、身份驗證及額度限制。此外,各家銀行的ATM機也將引入人臉識別系統。根據預約制度,如果儲戶需要從銀行取款超過10萬元,必須提前一天預約,並要求取款人說明取款原因……在身份驗證方面,一些銀行會對取款人的身份進行常規檢查,並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部分銀行還會對頻繁提取現金的客戶實施額度限制。銀行在ATM機加裝人臉識別系統。
近日,一工廠老闆到遼寧省遼中區農商銀行營業廳取100萬給員工發工資,到了銀行櫃檯被拒絕,銀行說要公安機關同意才行,理由是涉及到反詐。反詐民警要求把銀行流水打出來證明錢是他自己的。老闆認為銀行流水是個人隱私,民警想要查看必須出具相關手續,最後,反詐民警以拒絕提供銀行流水為由,拒絕銀行給老闆取款。
丈夫住院取2.5萬元被銀行電話核實某工商銀行,女子說,自己的銀行卡,本人當場取錢,老公住院要取2.5萬元,結果銀行還要打電話核實住在哪個醫院,哪個科室…
湖南 長沙 北大橋支行,老百姓取款1萬元,銀行都不給取,要求提供用途以及要查看手機聊天記錄,銀行還威脅要把110報警……
山東泰安一個銀行限制老百姓取錢!男子取錢時因拒絕回答取款用途,銀行工作人員報警處理!
福建一男子在銀行取自己存款,因為始終不肯說出取錢的用途,銀行直接選擇報警!
瀋陽一儲戶農行卡欲取款5000元,銀行要她丈夫到場並證明夫妻關係,證明打款人是誰,還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證明這5000元的用途。
福建,銀行取錢問什麼用途,取錢男子生氣要把銀行卡註銷,把錢全部拿出來, 結果銀行說你要有充足的理由才能註銷卡。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吳曉求指出,銀行在處理客戶存款和取款時,竟然會詢問顧客「這筆錢從哪裡來」和「你想做什麼」。吳曉求強調,這種情況嚴重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他毫不客氣地說,「我的錢從哪裡來,取錢幹什麼,根本不是銀行可以管的事。」其實,銀行還有比這更離譜的事,也經常發生。銀行這麼做,不僅讓人心裏不舒服,還讓人懷疑他們的動機。
又提到:說到動機,銀行這種行為到底是為了什麼?是為了防止洗錢、詐騙,還是為了滿足某些監管要求?不管是什麼原因,咱們普通人都不應該成為受害者。銀行的職責是為客戶提供服務,而不是當偵探。你說,這樣一來,誰還敢放心大胆地把錢存進銀行?
再來看看數據。根據一項調查顯示,近三成的客戶因為銀行的過度盤問,選擇了轉移資金或者乾脆不再存款。這可是銀行自己打自己臉啊。銀行本來就應該是讓人安心存錢的地方,現在倒好,成了讓人心煩的地方。難怪有人戲稱,銀行是「錢的監獄」。
也提到:銀行的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個人隱私,還讓人對銀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銀行本來是金融體系的核心,應該是值得信賴的。可是現在,銀行的這些行為讓人不禁懷疑,他們到底是為客戶服務,還是在防範客戶?銀行的初衷是什麼,難道他們自己也忘了嗎?
再說了,銀行有那麼多高科技手段,為什麼非要靠盤問客戶來獲取信息?大數據、人工智慧,這些技術不都是銀行在吹噓的「黑科技」嗎?為什麼在實際操作中,卻變成了「查戶口」?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最後提到:銀行的這些行為背後,反映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那就是對普通人的不信任。銀行總是懷疑客戶有問題,總是防範客戶,這種心態本身就有問題。銀行應該做的是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不是把客戶當成潛在的犯罪分子。
#冰種高冰種天然翡翠手鐲#
前幾天,南方都市報發了一篇評論《不能以反詐的名義隨意管控個人銀行賬戶》,直指當下一種怪現狀:到銀行取錢越來越不自[春遊家族]由。儲戶到銀行取錢,遭銀行職員反覆詰問,身份一再核驗,取錢用途也要盤查。
最近,這樣的怪現狀在一些銀行發展到:到銀行取錢需要提供證明文件,銀行還會打電話查驗。開不出證明,抱歉,銀行可以拒絕取款。
以往這類新聞太多,罵的人都無力,只有一些自以為是的大聰明在科普:銀行也不想的,還不是受到壓力。為了反詐,保護儲戶利益,別不識好人心,等等。
我很好奇,這次他們會怎麼說。在微博翻了一眼文章評論,果然又看到這類觀點。我想,除非把他們賬上的錢突然划走,否則這些人永遠不可能蘇醒。
黑歷史通緝令:廣東深圳,一男子去銀行取5萬元,但是銀行工作人員一直不給。後來,銀行工作人員擅自查男子一年的銀行流水。男子大怒,用手機拍銀行工作人員。可銀行工作人員卻說不允許拍。男子報警,可當著民警的面,銀行工作人員依然不肯給男子取錢!
陳旭律師:去銀行存取錢被問來源,是嚴重侵犯人民隱私權……
娛樂追劇英英:銀行轉賬限額降到500?還有3個奇葩規定:
1.取款時間做不了主。多家銀行規定,取錢超過10萬元,提前1天預約,這是考驗客戶耐心嗎?
2.取款額度做不了主。ATM取款機一天最多取2萬元。櫃檯取得多?一次最多5萬。
3.取錢流程多。一次取錢超5萬,又是登記身份證,又要說明用途,搞不好還要去派出所開證明,浪費時間效率低。
現在轉賬額度也受限了,錢還能存銀行嗎?
真誠的知識分享:帶個從海外回來任教的理工科教授去銀行辦業務(他資金想去海外,外籍可以靈活),他只能今天一個網點取20萬現金,或者只能轉20萬。想轉多,要調整U頓額度。我是知道的,整個銀行體系變了,在一些地方,你取錢還得對著錄像說你的用途幹啥?理工科教授不願意了……
常識很簡單:儲戶存款屬於私人財產,銀行只是依約代管。「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是基本原則,不僅寫進了銀行吸儲條款,也明列在法律法規。以反詐為名,限制取款自由,違反合同,也明顯違法。兩三句話,就能說清楚,也足夠有力。
所謂反詐的種種理由,不值一駁。銀行支持反詐工作,可以宣傳、提醒,遇到疑似受騙的儲戶,察言觀色好言相勸,這些都沒問題。把手伸到儲戶的賬戶里,就過界了。
正如警察的職責是保障民眾安全,他們不能打著這個名義,把老弱婦幼關起來加以保護。權力之手不能打著「為你好」的名義隨意亂干。權力的邊界是權利,它需要受到法律約束,這是法治,也是現代社會的常識。
突破法治,顛倒常識,不需要什麼宏大理論。只要有一些人,他們把「看不慣」大聲說出來,天天念「管一管」的經,再輔之「為你好」的迷魂湯,就可以招納一批糊塗蟲。這些人在網上反覆嗡嗡,霸[衰]凌反對聲音,嘲笑常識觀點,營造出「民意所向」的氛圍。
常識很容易被遺忘。
沉默者被裹挾,連同不知不覺的多數人,就此接受了權[心]利萎縮的現實。這時候,需要有影響力站出來說不。這就是近期南周評論文章的價值。把常識念一遍都是有力量的。如果能深入辯駁,嚴正反[舉手]對,那些胡說八道的話語自會退縮。
從事反詐工作的人員,他們也會思考:既然在儲戶這一頭嚴防死守,存在著法理阻礙,反詐是否能有別的思路?不能動輒以侵犯民權作為治理手段,這是執法者該有的常識。
@cd-3Q1:前兩天去銀行激活一張多年未用的銀行卡也是這流程,還要讓去派出所開證明才能取錢
@啥啥遠:我老婆 ,農商銀行的工資卡,去年開始只能每天轉兩千出去,去櫃檯問為什麼,說我們每次一收到錢就立馬轉走了,這樣不行……
@黃昏鹿場___:今天你妥協說了我要取錢去買菜,再過幾年你買菜可能都要打報告報備,公權力就是這樣在妥協中無限擴張的
@漳泉線的瓜: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證改密需提供單位收入證明和一年內流水不知道啥操作?
@Skylulu:你們把侵犯個人隱私權 說的這麼理所當然。哪天你錢都不是你的錢的時候 你哭都沒有用
成小直:工作人員問取錢用途,遇到倔強儲戶就是不說,最後銀行報警……儲戶:我不可能因為你這邊無理取鬧,你想報警就報警是嗎,你不要什麼事都找警察,警察是給你處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嗎,這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溫州刑事律師:咱是合同關係,規定能大過民法典啊……
網民點評:「防止詐騙只是銀行一家之辭,背後原因不會告訴你,自己琢磨去!把錢存在銀行就相當於你一隻腳已經邁進了警察局!銀行儲蓄工作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和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公民合法隱私是憲法賦予的、民法典保護的。
不拿人當人。看似關懷,實則拘禁。把錢存銀行,取錢卻「難」了。下一步如果不說明原因 會不會直接就抓人判刑呢 ??
銀行的行為是違反《銀行法》的。一個通知就能否定法。這是銀行的霸王條款,自由存錢自由取款,銀行無權過問客戶用錢用途。